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樓主: 黄容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參与活動,送禮千金【七】(已完結)

 關閉 [複製鏈接]

26

主題

0

好友

847

積分

高中生

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5:30
  • 簽到天數: 1007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
    金錢
    2701
    威望
    847
    主題
    26
    891#
    發表於 2017-9-13 22:30:22 |只看該作者
    这个题目是不是太简单了阿,网上流传了好几年啦~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525

    積分

    中學生

    Rank: 3Rank: 3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4-2-2 16:09
  • 簽到天數: 140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77
    威望
    525
    主題
    0
    892#
    發表於 2017-9-13 22:41:38 |只看該作者
    这么老的题目就不详细作答了,既然问题是直接问还有1$在哪里,我就直接回答还有1$在老板处。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4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3677

    積分

    大學生

    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昨天 07:32
  • 簽到天數: 2610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2
    金錢
    5292
    威望
    3677
    主題
    4

    簽到勳章 回文勇士 文明人 簽到達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伴壇終老

    893#
    發表於 2017-9-13 23:23:37 |只看該作者
    30元-房费25元-退回3元-私扣2元=0元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542

    積分

    中學生

    Rank: 3Rank: 3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21:29
  • 簽到天數: 195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082
    威望
    542
    主題
    0
    894#
    發表於 2017-9-13 23:35:53 |只看該作者
    25房费+小弟2=27房费
    27+退回的3=30愿所以不差
    三人花的27=25的房费+小弟的2
    宗上考虑一点不差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4

    主題

    2

    好友

    393

    積分

    中學生

    Rank: 3Rank: 3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4-11-2 10:18
  • 簽到天數: 1011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6
    金錢
    1357
    威望
    393
    主題
    4
    895#
    發表於 2017-9-14 02:35:48 |只看該作者
    30-25-2-3=0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7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1502

    積分

    大學生

    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22-3-11 14:03
  • 簽到天數: 508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
    金錢
    41
    威望
    1502
    主題
    7
    896#
    發表於 2017-9-14 03:39:38 |只看該作者
    91某大神星巴克搭讪美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1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1285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2-10-14 06:52
  • 簽到天數: 274 天

    [LV.8]以壇為家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589
    威望
    1285
    主題
    1

    簽到勳章

    897#
    發表於 2017-9-14 06:16:31 |只看該作者
    老板拿走25元,小弟自己拿走2元,客人手里3元,一共30元。客人一共花了27元包含给小弟的2元和给老板的25元,不能重复计算。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6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534

    積分

    中學生

    Rank: 3Rank: 3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24-4-15 13:52
  • 簽到天數: 612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
    金錢
    2885
    威望
    534
    主題
    6
    898#
    發表於 2017-9-14 11:05:56 |只看該作者
    公出30元-房费25元-退回3元-服务员私扣2元=0元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1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2109

    積分

    大學生

    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4-10-21 18:50
  • 簽到天數: 186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2384
    威望
    2109
    主題
    1
    899#
    發表於 2017-9-14 13:13:50 |只看該作者
    这是个典型的偷梁换柱的题目。问题应为“服务员拿了2块钱”,是问者输入错误。 首先,我们应该弄清楚“他们每个人出了九块钱”是怎么回事: 三人交:10×3= 30 老板收:30-5= 25 每人给老板:25÷3= 25/3 每人被服务员拿:2÷3= 2/3 每人给老板和服务员的总额:25/3+2/3= 9 每人给出10元,每人给老板和服务员的总额9元,所以应被找回1元。 其次,我们应该弄清楚为什么会出现“还有一块钱去哪里了”的现象: 三人给老板和服务员的总额:25+2= 27(即“每个人出了九块钱”9×3=27) [Ps:这27包括服务员拿的2元了] 问:为什么会出现“还有一块钱去哪里了”的现象呢? 答:出题者 有意在 已经包含了“被服务员拿去的2元”的27元上,又加了一次“被服务员拿 去的2元”来麻痹大家,却没有加应该“找回的3元”。其实,我说“他们每个人出了九块钱, 服务员拿的两块钱包括在这三个九元里了”,你是不是就已经明白了呢? 也就是说,本来应该是: (10×3-5)+2+3=30 却被算作了: (10×3-5)+2+2=29
    所以那1块钱根本不存在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14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900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昨天 14:17
  • 簽到天數: 1170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21
    金錢
    7
    威望
    900
    主題
    14

    回文勇士 文明人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

    900#
    發表於 2017-9-14 15:47:15 |只看該作者
    1。27+2,没有任何道理。27是什么钱?是三个人实际拿出的钱,其中包括25元的房钱和被小弟独吞了的2元。换句话说,2元是27元的一部分,所以不能相加。

    2。正确说法:每人实际花了27元,包括25员房钱和被小弟独吞了的2元。每人退回1元,一共退回3元,所以25+2+3=30。这样就对了。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2-18 23:52 , Processed in 0.017833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